******有限公司西香高速公路ZCB3总承包部TJ13标项目经理部理塘河特大桥
型材采购及运输招标采购公告
1.1.本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西香高速公路ZCB3总承包部TJ1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已由******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20】24号批准建设,******银行贷款、政府补助,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次拟对******有限公司西香高速公路ZCB3总承包部TJ13标段项目经理部型材进行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第27号令);
2.1 项目名称:西香高速公路ZCB3总承包部TJ13标项目经理部
2.2 建设地点:凉山州木里县
2.3 建设规模:西昌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主线起于西昌市小庙乡,接在建的G7611昭通至西昌高速公路,完全利用既有G5京昆高速公路小庙至黄联关段,经中坝乡,盐源县平川镇、金河乡、双河乡、果场乡、棉桠乡,止于长柏乡川滇省界处,接规划待建的G7611宁蒗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新建里程约158.5公里,同步建设西昌、木里、泸沽湖3条高速公路支线,共约91公里。西香高速公路ZCB3施工总承包部管辖范围全线线路总长139.8公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暂定为324亿元左右。全段内共有桥梁56座,隧道17座,桥隧比为71.2%。
2.4 理塘河特大桥项目概况: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木里支线TJ13合同段起止桩号:MK26+782~MK32+560,路线全长5.778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项目全线均位于西昌木县境内,起点位于木里县后所乡附近,跨越木里河,穿过黄岩子山,到达木里县茨菇地村。理塘河特大桥的缆跨为696m,梁跨为506m。主缆矢跨比为1/9,采用平行主缆形式,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PPWS)制作;主索鞍与散索鞍合二为一,采用复合索鞍结构形式;两岸锚碇均采用隧道锚结构;主梁采用钢桁梁+钢混组合桥面板结构;桥台采用桩柱式结构。
2.5.招标内容(TJ13标):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及数量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及地点 |
所属标段 |
备 注 |
TJ13-01 |
型材包件01 |
详见第五章物资一览表 |
吨 |
106 |
以招标人下发的具体工期要求为准 |
设备站联系人:冯先生 ****** TJ13标联系人:杨先生 ****** |
|
TJ13-02 |
型材包件02 |
详见第五章物资一览标 |
吨 |
1407 |
注:(1)以上表格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中标人不得因实际供货数量的增减而要求补偿。
(2)交货期为预计,最终以施工项目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4)、投标人参与投标被理解为已熟知施工现场设置情况。投标人不得因供货时间推迟或延长向招标人提出仓储、资金利息、违约金等任何费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附股权结构图。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
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相应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能力满足施工需求。需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及检验设备清单。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无亏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体系认证:生产商需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生产厂家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②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12、[14b、[16槽钢、I14b、I25b、I32b、I45b、I56b工字钢、?273x6.5mm无缝钢管、?820x10mm螺旋钢管、8mm、10mm、16mm、20mm钢板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该报告必须带有 CMA 或 CAL 标志的图 章,且报告的出具时间必须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此外,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或是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名称一致。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至 2024 年期间签订的招标物资供货合同至少 3 份,且单个合同的含税总金额须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以及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日期在 2023 年至 2024 年期间,无发票或是对应合 同发票在合同日期前的视为无效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全文检索(输入公司全称))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和文书内容,并提供“信用中国”(************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 果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②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2024年至少三家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需具备以下要求:①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能力;②跨地域的供应能力、集散能力,及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授权书不作强制要求。
3.5特别提示:请所有代理商在投标时务必注意:禁止通过整合多个生产厂家的资料来拼凑成一份完整齐全的资料,每个代理商必须确保每种材料至少有一个生产厂家的资料是完整齐全的。并在“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基本情况表”和“代理商资格声明”明确标注所代理的每种材料的生产厂家。
?网上购买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4.6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需备注:理塘河特大桥型材采购及运输招标文件费
4.7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8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9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0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5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设备站联系人:冯先生 ******;西香13标联系人杨先生18******7 。
6.1******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6******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杨老师:******。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金额为:SASJ-01包件:人民币5000(大写)伍仟元整; SASJ-02包件:人民币60000(大写)陆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有限公司西香高速公路ZCB3总承包部TJ13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列瓦镇铧口
邮 编:
联 系 人: 冯先生 杨先生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
2025 年 5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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