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勘测分院曙光路1号办公楼电梯、曙光路9号配电房开关采购及安装项目1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编号01)
各潜在供应商:
“******有限公司勘测分院曙光路1号办公楼电梯、曙光路9号配电房开关采购及安装项目1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ASDI-FYDT-202506)澄清公告(编号01)内容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标段的“供应商业绩”现修改为: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于公用建筑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注: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和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的扫描件,如业绩合同和监督检验报告中无法体现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等)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1标段的详细评审表中“供应商业绩”现修改为: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每具有一项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于公用建筑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和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的扫描件,如业绩合同和监督检验报告中无法体现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等)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②可与资格要求中的供应商业绩重复。
三、采购文件第三章1标段的详细评审表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现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时间为准)每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于公用建筑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和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的扫描件,如业绩合同和监督检验报告中无法体现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等)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③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自2024年7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以上注意事项,供应商有任意1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
四、采购文件第三章1标段的详细评审表中“荣誉、证书”现修改为:
1、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能源效率认证(VDI4707)A 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
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或电梯配件专利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部通过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缺一个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注:上述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勘测分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65738991、1******22
2025年7月3日
附件:澄清公告(编号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