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科普馆吊顶维修及增加国防动员宣传元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
二、项目名称:******办公室“科普馆吊顶维修及增加国防动员宣传元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长安北路东方嘉园1号楼3号商铺
成交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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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科普馆吊顶维修及增加国防动员宣传元素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施工内容包含:吊顶拆除新建、墙面维修、线路改造、武器模型购置、宣传展板设计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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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科创中心A栋708-710,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办公室
地 ******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科创中心A栋708-71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