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4、采购单位:******有限公司装饰公司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项目。
5、建筑规模: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地处龙岗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二期工程起自西坑站,终点为大运站(不含)。包含8站8区间1场1 线。正线全长约9.46km,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车站8座均为地下站,另设西坑停车场一座。我司承包范围为 4 站 1个停车场分别为:长江埔站、阿波罗站、安良站、西坑站及西坑停车场。
第二条 工程竞谈范围
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空气净化除臭装置的供应。具体型号、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次采购的 空气净化除臭装置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供货应遵守的规范及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
(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注:如施工中发生新的技术、质量规范等,应按新技术规范执行;如有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应同时满足地方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内容,并满足工程项目验收移交要求;如投标单位提供或承诺的标准高于以上规范标准要求,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第四条、材料要求
1.整机技术要求
(1)空气净化设备采用壁挂式或天花嵌入式光等离子产品,杀灭空间内的细菌和病毒,去除游离在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等有机物,消除臭味等刺激性气味。电压要求为220V交流电,如电源采用插座形式,则插座应符合中国3C标准。
(2)空气净化设备外观不应有指纹、划痕、气泡和缩孔等缺陷,主要部件应使用安全、无害、无异味、不造成二次污染材料制作,并坚固、耐用。金属件无飞边、毛口、锐角防止划伤使用者。
(3)空气净化设备需为环保节能产品,耗电量低,功率小。
(4)空气净化设备需体积小、重量轻、方便安装与维护。
(5)设备要求必须具备长期保持高效杀菌及分解有害气体的功效,安全无害,无毒性,能人机共存。能与其他设备兼容,节能环保,安装及维护方便;
(4)具有高效的杀菌除臭净化效率,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杀灭细菌、甲醛、苯、TVOC(可挥发性有机物)、氨气净化效率、及臭氧浓度共6项测试报告,以及产品安全测试报告,指标如下:
①自然菌或白葡萄球菌净化效率(30分钟内)≥90%;
②甲醛净化效率(2小时内)≥95%;
③苯净化效率(2小时内)≥90%;
④TVOC净化效率(2小时内)≥95%;
⑤氨气净化效率(2小时内)≥90%。
⑥臭氧浓度≤ 0.05mg/m3;
(7)须具备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
(8)壁挂式单机功率≤60W,单机重量≤3kg;天花嵌入式单机功率≤200W,单机重量≤20kg。
2、技术配合要求: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立即组织技术人员驻场辅助下料、跟踪进度、现场协调和数量统计、结算对账等工作。对厂家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由项目部总工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要求应在3天内更换,再次考核,如再次未通过每天额外处罚5000元。
3、品牌要求:百欧森、霍尼韦尔、上海梅思泰克、深圳电精
4、其他要求: 本技术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应方应提供满足本规格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需满足其要求。符合ISO9000的企业,满足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第五条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登陆网址******平台下载本次竞谈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采购方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深圳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
******街道大康社区八斗路16号
采购方物资联系人:鲍露明 ******
采购方技术联系人:高阳景 ******